新华网北京10月31日电(记者赵超、安蓓)国家发展改革委10月31日发出通知,决定将汽、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245元和235元,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(全国平均)每升分别降低0.18元和0.20元,调价执行时间为10月31日24时。
此次成品油价格调整幅度,是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,根据10月31日前10个工作日国际市场原油平均价格变化情况计算确定的。10月中旬以来,受全球石油市场需求乏力等因素影响,国际市场油价震荡下行,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继续回落。这是今年7月以来连续第7次下调国内汽柴油价格。
油价“七连跌”使国内汽柴油零售价格整体“破七”,大部分地区回归“六元时代”。以北京市为例,此次调价后,92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为每升6.92元,0号柴油为每升6.84元。
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,中石油、中石化、中海油三大公司要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,确保市场稳定供应,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,严厉查处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的行为,维护正常市场秩序。